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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07)19号文件以及(2007)20号文件精神,“关于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的内容,鉴于学院评估工作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各项工作逐步进入临战状态,但是学院仍然存在不足的地方,表现在细节工作不够到位,特别是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力度薄弱,有少数职工认识模糊,不能很好地配合保卫科的管理工作,导致了校园交通治安环境不理想的境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目前有相当的教职员工不愿意将自行车存放在自行车棚内,各个系(部)大楼前乱停乱放。
- 校园内家属区的职工家属、子女、亲戚、朋友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不服从保卫科的指挥和管理,乱停乱放而且在校园内行使速度很快,给学生学习和生活留下交通安全隐患。
- 出入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不接受检查不停车、速度还很快,十分危险。
上述原因造成了校园环境极不和谐的现象,在目前我们学院创建“平安校园”的活动如火如荼的时候,在评估工作进入最后冲刺的关头,如果由此原因而影响学院评估工作,后果不堪设想。
以上原因固然与保卫科的管理力度薄弱有直接原因,但是我们各级领导在对待职工的教育和相关文件的宣传力度方面不够,也有直接关系,关键是学院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没有真正传达的各族师生员工当中去。对此我们将通过本次活动,在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当中真正掀起“人人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的大好局面,为创建“和谐校园”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学院评估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创建“平安校园”学院领导授意保卫科必须在短时间内改善校园交通治安秩序;对此保卫科研究制定了整顿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的实施方案;
- 为了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活动,保卫科组织专人分别对医学系实验楼、机电系实验楼、基础部实验楼,三处圈画出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区域。(由各楼房管理员负责摆放整齐)9月10开始保卫科将对所有教学、实验楼房前后的乱停乱放的各类车辆实行罚款处理。(罚款额度10---50元)
- 没有指定停放车辆区域的楼房前后,特别是综合实验楼前广场和各楼房主要交通要道区域未经许可,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和堆放物品,严禁任何车辆进入或在学生操场上行驶,违反规定者保卫科将酌情处罚。
- 各楼房定点停车区域只能在白天工作时间内临时停放车辆,夜间严禁停放,(夜间存车必须统一到东大门自行车棚存放)所有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牢靠、整齐、必须上锁。
- 各类机动车辆(学院专用车辆除外)在学院上课期间未经保卫科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包括教职工的私家车辆)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登记,服从统一指挥,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鸣笛和超速行驶。
- 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自行车必须牌、证齐全,车况良好,严禁骑车带人(学龄前儿童除外),不准酒后骑车、双手离把、撑伞骑车、骑飞车、互相追逐、曲线竟驶和下坡冲坡,不得在大楼走廊内骑车,骑车时不得攀扶他人或做有碍交通安全的动作。
- 校内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须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听候处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扣车,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拘留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在校园内超速行驶;
(二)机动车辆不按规定的位置停放;
(三)外来机动车辆未经允许擅自驶入校园或在校园停放过夜;
(四)在校园内人行道路、体育场地教练驾驶车辆;
(五)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车辆;
(六)其他违反学院规定的行为。
上述规定自2007年9月10日起执行。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综治办
200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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