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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
作者:admin 日期:2007-9-2 来源:admin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直接支付等改革政策,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强化预算的约束机制,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财务报账程序做如下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借款程序
    (一)借用部门经费: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院领导审批,计财科核定借款方式,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办理借款。
    (二)借用专项业务经费: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核定借款方式,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办理借款。
   二、采购程序
    (一)部门按规定时间编制年度设备、仪器采购计划,报计财科审核汇总,学院领导研究批准,由计财科列入年度采购计划,上报地区财政局采购办,计财科负责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二)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办公、教学、实验消耗品、专用、急需的资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的院领导批准,由计财科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负责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三)采购后凭合法的票据,由经办、验收、部门负责人、主管副院级领导签字,核减部门经费指标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审批报销程序
    1.报帐人凭原始票据到计财科审核,经主管院领导、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2.参加学术、教研和会议的差旅费等支出,应由经办人到计财科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按照权限审批办理报销手续。
    3.计财科登记内部控制账,核减指标。
    4.计财科凭报帐交接单和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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