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是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帐簿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要求,特制定我院财务报销票据规范化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财务报销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
(一)凭证的名称;
(二)填制凭证的日期;
(三)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四)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五)接受凭证的单位的名称;
(六)经济业务的内经济业务的内容;
(七)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八)法定机关的监制章。
二、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一)当地税务部门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开具的发票。
(二)当地财政部门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基金票据和收款收据。
(三)单位自制的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等。
三、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二)具体要求:
1.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是个人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2.购买实物的凭证,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及用途等项必须齐全,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凡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应首先到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凭固定资产验收单,办理支付手续。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在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4.凭证项目发生错误,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金额错误者不能更正,只能重开)。
5.因公出差在外取得的住宿发票,必须开具住宿人姓名、住宿日期、住宿人数、单价、金额及开具单位的公章等。
6.凭证的“品名”栏内原则上不能填写诸如“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之类;“数量”栏内不能填写“一批”,购买物品种类较多时,可按照上述方式开具,但必须附物品清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并加盖售货单位公章。
8.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凭证除外),应使用注明有报销用途的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9.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凡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一律采用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付款,收款单位的银行户名必须与发票公章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