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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馆 须 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或阅览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读者所需复印资料,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在指定地点复制,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七、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吸烟,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八、妥善保管借阅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九、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2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十、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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